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库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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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选条件

为加强工程项目投资管理,控制工程建设成本,规范工程项目价款结算和费用支出,提高投资效益,有效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现比选人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益民集团”)在此发布公告,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备选库,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工作范围

2.1、比选人: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服务内容:成都益民集团本部以及下属企业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4、服务类型: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项目实施过程造价跟踪控制、竣工结算审核以及其他需要咨询服务工作;

2.5、服务期限:本次入库单位服务期限自收到成都益民集团下发的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若在其期间已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该合同继续有效;

2.6、质量标准:比选申请人须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BG/T5109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号)、《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DBJ51/T090-2018)等规范和标准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和出具成果文件。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比选人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2、企业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注册地应在成都市内,应当属于成都市审计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成都市政采招[2019]053号)的中选单位,原则上不接受非中选、入库单位报名;

3、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资质要求:负责成都益民集团业务负责人必须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师,下同)执业资格证书,其他主要技术人员应至少包括已取得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土建专业)和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安装专业)各一名。所有服务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造价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其比选申请人在近1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资料、完税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企业及人员资质信息将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验证,核验失败将取消比选申请人的参选资格;

5、比选申请人填报的基本收费、审减效益收费比例严格按照比选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评选时进行审查。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成都益民集团2021年工程造价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实施方案》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申请被拒绝或无效。

五、比选评选方法

1、由比选人成都益民集团审计部牵头,集团风控法务部在成都益民集团本部抽取1人,具有工程经验的下属企业提交的名单中(每个企业提交2名)抽取4人,共计5人,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在集团风控法务部、纪检监察部全过程监督下依据本比选文件附件中“比选评审办法”的开展评选工作;

2、所有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申请人,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其资质和业绩均满足本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且报价在本次比选控制价以内的,均为合格申请人。当经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不足5家时,比选人将宣布本次比选失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发布公告进入下一次比选;

3、本次比选拟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5名比选申请人进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备选库;成都益民集团本部以及下属企业将按照比选方案的相关规定从备选库中选择咨询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4、在评审过程中出现得分相同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若得分相同,优先选取在2020年度集团工程造价机构服务库考核中得分较高的服务单位入库。

(2)若得分相同,且未入选2020年度集团工程造价机构服务库的单位,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决定排位顺序。

六、申请人参加比选

1、申请人可在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不需要注册)(http://www.ymtzjt.com)通知公告栏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及附件,认真阅读《成都益民集团2021年工程造价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实施方案》。

2、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本公告“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接受本公告附件中《成都益民集团2021年工程造价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的申请人,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21年 1月6日17:00时整(申请截止时间),在比选人指定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3、比选申请文件应采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应采用不可拆散替换的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提交。比选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

(1)比选人的地址:成都市石羊场路888号8号楼4楼审计部;

(2)比选人名称: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成都益民集团2021年工程造价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在2021年1月6日 17:00时前不得开启。

4、比选申请文件仅需提交正本及副本各1份,主要内容不得少于本比选公告附件《成都益民集团2021年工程造价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实施方案》中规定内容。

5、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为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成都市石羊场路888号8号楼4楼);

6、未按照规定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均不予受理;

7、申请人应慎重对待本次比选,所有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后一律不得撤回;

8、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为申请截止日期后30天以内。

七. 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 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石羊场路888号8号楼4楼审计部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8 8842

纪检监督电话:028-6188 8865

附件:成都益民集团2021年工程造价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实施方案【附加下载】

成都益民集团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