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效。经成都昌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对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产信息:
1.1资产概况
序号 | 资产位置 | 建筑面积 | 业态 | 含税竟租底价 | 免租期 | 租金年递增率 | 租赁年限 | 付款方式 | 租金支付 | 竞租保证金 | 备注 |
1 | 成都市青羊区多子巷13号附10号(原多子巷16号附10号) | 22平米 | 商业(1F) | 人民币1980元 /月 | 0 | 无 | 3年。 不得转租 | 银行对公转账 | 双方签订合同当日,承租人全额支付首季度租金; 后续每季度末10日内支付下季度全额租金。 | 人民币2800元 | 代管资产 房屋现状:原租户经营餐饮于2024年10月29日到期; 现场勘察:意向竞租人自行前往。 |
2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274号 | 28平米 | 商业(1F) | 人民币2940元/月 | 0 | 2% | 3年9个月。 不得转租 | 银行对公转账 | 双方签订合同当日,承租人全额支付首季度租金; 后续每季度末10日内支付下季度全额租金。 | 人民币3000元 | 房屋现状:原租户经营百货将于2024年11月30日到期; 现场勘察:意向竞租人自行前往。 |
3 | 成都市金牛区二道桥38号附6-7号(新门牌8-9号) | 88.12平米 | 商业(1F) | 人民币3789.16元/月 | 0 | 2% | 3年。 不得转租 | 银行对公转账 | 双方签订合同当日,承租人全额支付首季度租金; 后续每季度末10日内支付下季度全额租金。 | 人民币3800元 | 代管资产 房屋现状:原租户经营茶坊将于2024年12月9日到期; 现场勘察:意向竞租人自行前往。 |
竞租人中选后,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选的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招租人将于竞租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1.2租金底价依据
资产名称 | 评估价格 | 评估报告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公司 | 备注 |
成都市青羊区多子巷13号附10号(原多子巷16号附10号) | 人民币90元/平米/月 | 川同德评报字【2024】078号 | 2024年10月8日 | 四川同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代管资产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274号 | 人民币105元/平米/月 | 川同德评报字【2024】078号 | 2024年10月8日 | 四川同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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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二道桥38号附6-7号(新门牌8-9号) | 人民币43元/平米/月 | 川同德评报字【2024】078号 | 2024年10月8日 | 四川同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代管资产 |
二、 竞租人条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个人;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 报名
3.1公示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7日。
3.2公示方式: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cdggzy.com/)
3.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4报名地点:成都昌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37号9楼)
3.5报名联系人:张建,联系电话:13982138200。
3.6报名提交资料:竞租人在报名时向出租方提供法人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同时缴纳竞租保证金(收款单位:成都昌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顺城大街支行、账号:283 082 673 410 001)。原承租人报名竞租的,缴纳的原合同保证金可作为本次竞租的竞租保证金,无需再缴纳竞租保证金。
四、现场竞价
参加现场竞价,竞租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4.1经公开征集,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按竞租底价,每次竞价须加价50元),报价最高的竞租人为最终承租人。
4.2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意向承租方时,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即可视为成功竞得。
4.3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10:00。
4.4竞价地点: 成都昌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37号9楼)。
4.5竞价结果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示。
五、纪律和监督
5.1竟租人不得泄漏竞租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其他竟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5.2竞租人不得相互串通,不得向出租方或者经办人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竟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竞租工作。如果竟租人试图采用不正当手段对竞租施加影响,取消其竞租资格。
5.3经办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和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竟租人的评审和比较、以及评议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经办人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竞价程序正常进行。
5.4经办人不得在竟租期间私下接触竞租人或相关人员,不得接受竞租人或相关人员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竞租人以任何形式组织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不得透漏与竟租有关的内部情况。
六、违约责任
6.1竟租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承租人应在公示期届满后三日内到成都昌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按时交清费用,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中租资格,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2对于因竞得人违反合同约定,出租单位收回的出租房屋,应重新履行公开招租程序,收取的违约金按照房租收入进行管理,出租方不赔偿竞得人因违约造成的各类损失。
6.3承租人在参与竞拍时缴纳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承租人签约资格并支付合同首年租金30%违约金。
6.4相关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内若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缴清费用,承租人应同意使用房屋租赁保证金冲抵费用,并同时终止双方所签相关合同,由此给双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租方作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