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新建花卉市场项目1号地块临时用电施工工程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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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官花城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拟对成都市锦江区新建花卉市场项目1号地块临时用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新建花卉市场项目1号地块临时用电施工工程

1.2工程地点:成龙路以西、规划珙桐街以南、玲兰路以北区域。

1.3工程内容:锦江区新建花卉市场项目1号地块临时用电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实际工程量以现场实测为准。

1.4比选范围:成都市锦江区新建花卉市场项目1号地块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范围、变更范围(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深化优化完成本项目施工用电方案并负责通过电力局审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施工范围内的设备检测、施工范围内项目调试、取得供电部门认可的调试报告、整个项目临时用电供电手续审批、临时用电通电以及临时用电报停)。

1.5计划工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或以上等级

(3)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省外企业应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业绩要求:

(1)比选申请人近3年(2017年至今)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业绩时间以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的能力。

3、比选报名要求

3.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请于 2020 11 26日至 2020 11 30 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栋27楼)办公室持以下资料报名: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合法注册登记证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3.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12  7 14 30 分,地点为成都锦官花城建设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白桦林路999号)会议室(绿岛筑售楼部)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和《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mtzjt.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锦官花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白桦林路999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9981240746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栋27楼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028-86610077